各電教教材供應單位:?
河南省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自2010年9月1日起,開始籌備河南省中小學2011年春季電教教材的送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格證明文件
(一)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二)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2010年度經當?shù)毓ど叹謱忩炌ㄟ^的有效證件)。
(三)稅務登記證(2010年度經當?shù)囟悇站謱忩炌ㄟ^的有效證件)。
(四)由文化部門或新聞出版部門頒發(fā)的音像制品或電子產品經營許可證。
(五)版權證明。
參加教材審定的單位必須提供上列證件(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印章留下備查),對于不具備以上五條資質的單位,一律不予受理。除電影、電視劇外,不再接受代理產品的審定。
各單位參審的電教教材必須是正規(guī)音像電子出版物、擁有版權,包裝上印有國際統(tǒng)一的電子音像編碼的正版產品。否則,不予受理。
二、申報要求
(一)送審上目錄的單位,均須按“河南省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提供的目錄表格樣式填報二份,并附電子文檔一份。樣表見附件一(可復印)。
(二)送審上目錄的新產品須提供樣帶(樣帶一概不退),并按要求填寫“河南省中小學電教教材審定申報表”,每種產品填寫一份,隨樣帶一起報送至河南省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樣表見附件二(可復?。?。
(三)凡送審上目錄的單位必須對電教教材的名稱、載體形式、定價和盤(碟)數(shù)量認真填寫,仔細核對,如果提供信息有誤,后果自負。
(四)各單位送審的目錄,應在電教教材名稱下面注明配套的文字教材版本、出版年月、學制;軟件應標明開發(fā)年月、運行環(huán)境和使用范圍。不按要求填報者,不予審定推薦。
(五)在本省已推薦上目三年以上產品,不予受理。
(六)定價在一萬元以上的產品,原則上不予推薦。
(七)題庫(組卷)類、管理平臺類,2011年春季推薦目錄中不予推薦。
(八)2010年秋季目錄的產品2011年春季不再參加審定,沒有變動的廠家請與教材審定辦公室聯(lián)系.
(九)凡是目錄總數(shù)超過50條的老廠家,如果有新產品參加審定,新增幾條就相應刪減幾條,總數(shù)不變。
(十)2010年秋季電教教材征訂中,沒有訂數(shù)、訂數(shù)很少或未供貨的廠家,我們將取消其參評資格(名單見附件三)。
(十一)經基層單位反映產品質量有問題及存在違規(guī)操作行為的廠家,經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核實后,不再推薦上目錄。
三、申報時間
2010年9月8日為河南省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集中辦公時間,望新老廠家提前做好準備,按時報送,過期不候。
四、評審辦法
為保證電教教材質量,河南省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jù)所評審電教教材的內容,在審定委員會下設的學科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專家參加評審。評審工作實行專家責任制。
五、評審費、印刷費收費標準
(一)送審的電教教材評審費標準為:CD-ROM評審費每個條目200元;DVD、VCD、CD每個條目評審費100元。
審定通過的上目電教教材每條印刷費50元。
(二)原有合作單位送審上目的評審費可減半繳納。即:CD-ROM評審費每個條目100元;DVD、VCD、CD每個條目評審費50元。
(三)評審未通過的電教教材,評審費不退還。
產品印刷費的繳納時間待審定結束后,接通知按通過條目數(shù)量及時繳納。
六、電教教材定價
凡經河南省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電教教材實行同類產品擇優(yōu)競價推薦上目。如上目后發(fā)現(xiàn)同類產品在其它渠道銷售低于上目價者,按同類產品在其它市場銷售的最低價結算貨款。
電教教材的定價原則:推薦上目教材VCD不超過10元/碟,DVD、CD不超過15元/碟;CD-ROM以專家評審時給出的建議價格為基礎,執(zhí)行談判價。
七、其他事項
(一)為了方便各級學校教學使用,所有的產品必須安裝簡便,運行流暢,嚴禁加密;若已經加密的教材,審查和供貨時將取消資格。
(二)資格審查通過后的單位,按送審數(shù)量和要求到財務部門交納評審費。不交費用的視為自動棄權,不予審定。
聯(lián) 系 人:任遠?? 趙向軍
聯(lián)系電話:0371—66329808? 66324285
E-mail:hndjy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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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年春季電教教材目錄表格(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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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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