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電化教育館關于成立河南省研學旅行專家委員會的通知
豫電教館〔2019〕65號

  發(fā)布時間:2019-07-09 10:02 欄目:文件通知 來源:   點擊量:12380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電教館(站、中心):

為全面貫徹教育部等11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2016〕8號)和河南省教育廳等10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方案》(豫教基一〔2019〕13號)以及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同意河南省電化教育館成立河南省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發(fā)展研究中心的批復》(教基一〔2019〕29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扎實推進我省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健康發(fā)展,有效落實省電教館成立河南省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發(fā)展研究中心的各項目標任務,經(jīng)研究決定成立河南省研學旅行專家委員會?,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職責
    河南省研學旅行專家委員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根據(jù)我省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的實際需要,在省教育廳指導下,依托河南省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發(fā)展研究中心,為研學旅行的理論探索、政策實施、組織管理等工作提供咨詢和服務,為全省研學旅行工作發(fā)展提供智慧支撐。
  (二)協(xié)助省教育廳和省研學旅行發(fā)展研究中心開展我省研學旅行工作的調研,為我省研學旅行相關制度、標準的制定提供決策依據(jù)。
 ?。ㄈ└鶕?jù)我省省情特點和研學旅行工作特色,指導開發(fā)我省研學旅行精品課程和精品線路。

(四)積極搜集、研究、分析國內(nèi)外研學旅行教育發(fā)展狀況,提供國內(nèi)外研學旅行教育發(fā)展動向和趨勢的研究報告,提出我省研學旅行工作發(fā)展戰(zhàn)略的意見建議等。
    二、遴選范圍
 
  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基地和營地、文旅部門等從事研學旅行研究、管理、運營工作以及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高造詣和知名度的專家學者,均可經(jīng)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推薦或自薦入選河南省研學旅行專家委員會。
    三、遴選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堅持黨和國家的新時代教育方針,熱愛研學旅行教育事業(yè)。
  (二)具有良好的科學精神和職業(yè)操守,在研學旅行工作方面有一定的研究探索或實踐成果。
  (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jīng)驗,熟悉研學旅行相關政策、法規(guī),熟悉研學旅行最新發(fā)展動態(tài)。
  (四)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基礎教育類專家可放寬到中級職稱),既具有教育教學能力也具有研學旅行研究或工作經(jīng)驗。

 (五)身體健康,有充沛的時間和精力完成各項工作。

 (六)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四、遴選方式

(一)單位推薦。各地負責組織本轄區(qū)的專家推薦工作,遴選出符合條件的專家,做好信息采集,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電教部門統(tǒng)一報送(一個地市1-2名,直管縣1名),確保信息準確、規(guī)范。

(二)個人自薦。符合條件的個人采取自薦方式,自行填寫表格,按相關要求報送。

(三)表格填制。由專家本人認真填寫附件表格,所在單位核實每位專家的相關資料,簽署推薦意見。

(四)審定入選。省電教館和省研學旅行發(fā)展研究中心對各單位推薦的專家人選組織審核,確定是否入選。對入選專委會的專家將頒發(fā)聘用證書,根據(jù)需要參加中心組織的相關活動。

五、退出機制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從專委會退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違法違規(guī)違紀行為,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或者被取消執(zhí)業(yè)資格的。

(三)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四)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五)以省電教館或省研學旅行發(fā)展研究中心專家名義,參加非電教館和中心組織的其他活動。

六、報送時間及要求

各級電教部門要認真做好專家委員會推薦工作,于2019年7月31日前將《河南省研學旅行專家委員會推薦表》(含個人簡介、成果等)報送至河南省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發(fā)展研究中心,相關電子文檔發(fā)送至郵箱:yxlxyjzx@163.com。

聯(lián)系人:鮑亞麗;

電話:0371-86507120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順河路11號;

郵政編碼:450000

附件:河南省研學旅行專家委員會推薦表

                         2019年7月4日

豫電教館〔2019〕65號(河南省電化教育館關于成立河南省研學旅行專家委員會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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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軍麗